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建设司建技[1993]37号<关于安排部分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的通知>的要求,由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对<铁路电力施工规范>(TBJ207—86)修订而成。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两个附录。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,变、配电所,架空电线路,电缆线路,室内、外配线,室内、外照明,车间动力,接地装置等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和交接验收要求。本次主要修订内容有:改变原来规范中将施工和验收分在两本规范中编制的结构,将施工和验收纳入一本规范中,增加交接验收章节。取消了柴油机发电所一章。根据目前施工的特点,对施工准备作了修改,以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。增加了架空绝缘线路敷设、爆炸危险环境配线、防爆电器设备安装、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接地等内容。根据新的国家标准<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>,对全文与其相关的内容均作了修订,并与国标一致。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,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,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(北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,邮政编码:100036),并抄送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(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7号,邮编:100020),供今后修改时参考。